#即時【長榮空服員靜坐 抗議資方打壓工會】
桃園市空服員職工會(以下稱桃空職工)今天(26日)下午4時到勞動部前展開24小時靜坐並召開記者會,希望明天下午最後一次勞動裁決開庭能撤銷「0508公告」(取消罷工會員的員工優惠票福利),停止對罷工組員做出差別待遇;並要求交通部、勞動部應調查長榮航空航班超時和缺員的情況,停止打壓工會。長榮航空則回應,絕無打壓工會,並反批桃空職工影響裁決結果和抹黑長榮航空。
桃空職工秘書長鄭雅菱表示,兩個月前罷工結束後,桃空職工和長榮航空已經針對優待機票開過四次協商會議,但長榮卻仍堅持做出1年半至3年的差別待遇(指長榮目前同意罷工空服員可於2020年給予所有聯航優待機票使用權利,2021年1月1日起給予免費票除外之各種折扣優待機票使用權利,2022年6月19日起給予所有優待機票使用權利),不願恢復參與罷工會員的優待機票,這與當時簽訂團體協約時的承諾仍有差距,明顯是打壓參與罷工的空服員。
長榮航空對此回應,0508公告是獎勵出勤員工的方案,並非懲罰參加罷工的空服員,目前的方案完全符合團體協商時雙方共識「提出漸進式恢復優待票」之原則和精神。
鄭雅菱並指出,長榮航空於2019年被勞檢出共63次違法超時航班,其中以台北東京線16次最多,台北胡志明線9次次之。自工會成立三年來,長榮航空因超時問題已被罰款高達250萬。工會希望,長榮也應將工時瀕臨12小時的短程航線改為外站過夜,解決超時問題。
■千餘航班缺員 工會控長榮秋後算賬
桃空職工監事曲佳雲質疑,長榮在兩個月前空服員罷工時對外宣稱,即使有過半空服員罷工仍能維持7成運能,如今空服員全部上線,也都打電話去要求排班,長榮卻回應無班可排,還屢屢出現缺員情況,「這種(缺員)狀況在罷工前都沒出現過,現在出現很難說不是秋後算賬」。曲也指出,缺員的1600多班次每班平均缺員1人,甚至有個別航班缺員2到5人,雖符合法規規定,但仍讓服務品質大打折扣,也增加飛安疑慮。
對此,長榮航空回應,長榮派遣空服員均符合民用航空法、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(AOR)等規定,絕無安全疑慮。缺員狀況是因為近來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期,有部分空服員申請臨時性差假,造成特定日期少部份航班到勤組員人數相較預排人力略減現象,但為體恤協助調度的空服員,也發放「缺員津貼」給出勤的空服員作為補償。長榮更批評,桃空職工是刻意操弄飛安議題。
長榮並喊冤指出,目前航空業的經營環境日益嚴峻,國籍航空業者不僅法規上面臨AOR與勞基法的衝突,更面對勞動裁決的挑戰,與其他外籍航空公司相較,「完全處於劣勢的不平等競爭」,希望政府主管機關能深入瞭解台灣航空業者的困境,讓業者能在更公平的環境下持續努力。
今天下午桃空職工在勞動部前架起棚子,並有近10名空服員在記者會開始於棚內靜坐。鄭雅菱表示,接下來24小時內空服員會排班靜坐,直到明天下午勞動部針對「0508公告」進行勞動裁決開庭為止。至於勞動裁決的結果,也就是「0508公告」是否被認定違法,將會在明天起算的20天內出爐。
以下為桃空職工指控長榮打壓工會之行為:
1.對工會司法追殺:向工會幹部等12人求償3400萬高額賠償金,至今不願撤告。
2、取消罷工組員員工機票:本會依約與長榮航空進行4次協商,然而長榮航空卻堅持長達1.5至3年的差別待遇,並要工會同意放寬勞基法84-1審查標準(使超時航班就地合法),才願提出更好的恢復方案。
3、取消獎勵方案:罷工依法規不算差假,長榮航空卻依此取消罷工組員不請假就能擁有的自選航班權益。
4、扣假又扣薪:雖然罷工期間雇主可不支薪,然而長榮航空扣除罷工20天的薪資後,再額外扣除罷工組員的6天年度休假,造成扣假又扣薪的雙重扣除。
5、限制言論自由:長榮航空7月17日發新公告,禁止工作中討論特定團體(如工會),限制員工的言論自由。(文/林雨佑 攝影/吳逸驊)
#延伸閱讀【惡戰17天後的考驗——長榮空服員罷工結束,工會保衛戰才要開打】http://bit.ly/2lVdO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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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提醒大家,臺北市政府依據中央氣象局最新天氣預報資料,於晚上十時宣布明(11)日照常上班及上課。
但另依規定,天然災害發生時,員工住所與服務處所如其中一地發布停班(課),則得依照該地給予員工停班(課)登記。
所以如果家住新北市在台北工作的或工作地點在新北市的台北人,可依照規定給予停班停課。
回過頭來討論,其實按照<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>的內容,就算未達停班停課標準,只要認為有安全疑慮,宣布放假也是可以放。
(詳見該辦法第四條第三項:
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,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:三、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,因受地形、雨量影響,致交通、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,影響通行、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。)
有沒有放對假,對行政首長也沒有法律會懲處,所以未達停班停課標準,但若有安全疑慮,還是可以放的,但為何很多首長面對風災要如此謹慎斟酌精準放假時間呢?
最常見的一個說法,就是因為放錯假會造成台灣的經濟損失,依照先前勞基法在炒增不增加國定假日時候,就有說放假一天損失700億產值的說詞。
按照台灣近二年一年平均約17兆多的產值來看,一天能創造700億的產值所言不假。
可是產值畢竟是製造、服務各行業的總合,有些需求不會因為今天停工就失去,有些訂單看的是最後交貨的總量。
所以實際上即使停工一天,真正的損失絕對不是照平均數來算。
我是認為風雨不大就依照預測標準不用放假上沒法律問題,但是颱風是不是會如期地離開,真的也不是目前能完美預測的情況下,只要台灣還在暴風圈當中,像雙北這樣各自有相當多的住民勞工會兩邊跑,還是同步斟酌比較好就是了。